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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几点意见
2016-04-08 党委统战部 

根据吉林省文物局2016年1月《吉林省非国有博物馆情况汇报》的通报,我省截止到2015年,在国家文物局先后登记备案的非国有博物馆共有14家。其所存在的问题,《情况汇报》中说得也比较清楚:第一是管理运行不规范,第二是藏品与科研工作欠缺,第三是专业化程度不够等。实际上,这不仅是我省,也是全国非国有博物馆均存在的共性问题。

除此以外,我省非国有博物馆还存在着一些特殊或特有的问题:第一是数量少。全省才只有14家,不及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水平较高地区一个市的数量多。第二是规模小,无论就馆舍说,还是就藏品和工作人员数量说,都是如此。因此,从《情况汇报》中的“数据分析”上看,亮点不多,问题不少。第三是建馆和开馆的时间晚,开展工作和运行经验没有足够的时间积累和沉淀。第四是除少数几家外,普遍差钱,影响正常工作,也影响未来建设。第五是宣传力度不够,影响了社会对它们的了解和认识。

这些共性和特性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和制约我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和繁荣。鉴于我省相关部门对此已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并提出了一系列设想和措施加以完善,所以在此我只谈三点建议,仅供相关部门做参考。

第一,进一步提高对非国有博物馆重要性的认识。从国家的层面上看,自2010年1月29日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7部局下发《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到2015年3月国务院颁布《博物馆条例》,国家针对非国有博物馆的建设、发展、运行、管理、性质等等,均做了详切的说明和规定,充分反映了国家对此项事业的高度重视。作为文化大省的吉林省更应责无旁贷,并认真加以落实。俗话说:乱世存金银,盛世兴收藏。非国有博物馆的出现和产生,是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国运昌盛、公民文化需求不断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具有文化普及鲜明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是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对公民进行爱国教育、爱乡邦教育,增强民族自豪感、凝聚民族向心力的重要阵地;更是国有博物馆的有效补充。其他不论,仅就其教育功能而论,有统计显示,欧美国家青少年有关其本国历史、文化、国情的教育,约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和内容是在各类博物馆中完成的。我国与之相比,差距明显。具体到我省,则差距更大。总之,我省的相关机关和各级政府,只有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认识提高到这样的高度,提高到全民族文化发展大战略的高度,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中遇到的一些瓶颈性问题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

第二,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实际上,省文物局已经认识到了省内非国有博物馆普遍差钱、经费短缺问题的存在,所以在2013年对7家博物馆给予了52万元的奖励。这对省文物局来说,已相当不易。但问题是,这样的奖励并非每年都有,52万元如果平均分配,每家才得到了7万余元。所以,光靠文物局一家的关爱,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此,我省可依据国家的相关“意见”和“条例”,结合我省的财政能力,既划拨出专款进行资助,再给予其他方面的政策性扶持。例如:对于筹建中的或刚刚建成的博物馆。可划拨方式无偿提供用地,并给予建馆补助。博物馆正式运行后,其水电气等费用参照公共文化单位标准收取。在接受捐赠、门票收入、非营利性收入方面,可按现行税法享受优惠。对一些规模小、底子薄的馆,如果资金确实不足,在缴纳土地使用税、房门税有困难的,可申请核实后减免。组成吉林省博物馆学专家委员会,根据《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定其举行全省评估,对位列前茅的馆给予大幅度奖励。相关部门提供经费,分批将从业人员中无专业背景的人送到东北师范大学和吉林大学等高校的文博专业学习。诸如此类,都是解决我省非国有博物普遍差钱的重要举措。

第三,鼓励非国有博物馆自身“造血”功能的不断提高。从非国有博物馆本身来说,由于我省财政能力有限,要想长期依靠政府拨款扶持,总过“输血”生活是不现实的。要想在行业内存活并发挥功用,必须提高自身造血功能。但众所周知,博物馆不同于其他企业单位,它自身带有强烈的公益性质,投资利益驱动力极其有限,而运营成本则非常之高。所以显而易见的是,当下的非国有博物馆在很大程度上就遗憾地沦为了有钱人或名人的“游戏”,需要不断依靠创建者的资金投入来维持生命。如果自身“造血”功能不提高,即使短期内运营得成功,却不能发展得长远,也很难在社会上造成很大影响。“造血”功能的提高,要广开眼界,大胆探索。坚持“公益性事业,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的改革思路。在此基础上,引导和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勇于实践,创新发展模式。例如:“以物养馆”,通过可允许的文物或藏品在市场上交流售卖,从中所取得的差额作为运营资金。“以馆养馆”,出售门票、纪念品、文物复制品、与展品相关的书法画作及图书,其收入即为馆内运营资金。“以商养馆”,在馆内一定区域展示与“商”有关的产品出售。“以学养馆”,即与大中小学校签定合作协议,将博物馆作为第二课堂,按年收取固定费用。“民办公助”,即政府提供馆舍,个人提供展品,按民营企业的方式运作经营。“公馆展陈”,由公办博物馆代为展示,展品所有权不能改变,每年为所有者给付一定的费用。“聚落发展”,一地的博物馆在馆舍地址的选择上应相互靠近,形成博物馆群,实行一票制参观。在具体的实践中,我省非国有博物馆应根据自身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灵活选择适宜的模式。我的看法,综合运用效果会更好。总之,非国有博物馆自身“造血”功能的提高并最终解决,在法制化框架内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关键还是博物馆要发奋图强,自力更生。有了“造血”功能,才能发展得长久,才能打出品牌,才能扩大影响力。反之,这一问题不解决,发展前景就不明朗。发展前景不明朗,政府和相关部门即使支持,也免不了缩手缩脚。

省政协委员 李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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