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统战动态>>正文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认真学习中发〔2012〕4号文件精神
2012-03-26 党委统战部 

近日,中央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4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省委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对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出明确要求。东北师范大学党委及党委统战部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3月20日与23日,分别召开统战干部和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学习文件精神的传达会和讨论会;起草了中共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发〔2012〕4号文件精神的意见。

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好文件精神应该精心谋划,抓住契机,完善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具体地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织领导要落实到位。党委统战部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新时期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工作;要把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注意研究解决问题,完善政策措施;纳入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目标,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

2、制定政策要落实到位。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情况,协助党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从解决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根本性、长远性、战略性问题出发,从指导统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出发,从充分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优势作用的要求出发,抓好研究制定政策和落实政策。

3、发现储备要落实到位。按照文件总体要求,抓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发现储备,有组织、有计划地广泛物色发现党外代表人士,协助党委做好发现源头工作。加强党政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为选拔人才提供客观依据。

4、使用管理要到位。要坚持“育用”结合的理念,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管理为使用服务,要统筹好结构、层次、重点等不同管理内容的关系。管理使用要从基层抓起,有重点抓好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党外代表人士的管理使用,尤其注重70后的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管理使用,协助党委统筹考虑政治安排、社会安排、实职安排。努力做到有所突破,真正建立起与时代发展、现实需要相适应的政治坚定、专业突出、群众认同、数量充足、素质优良、能起作用的优秀后备干部。

5、主动衔接,协调配合。党委统战部要结合中央精神的落实,主动开展工作,经常向党委汇报党外人士队伍建设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负责,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成立各级领导小组。要推进统战部与组织部的工作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交流、使用和管理工作,特别是在党外代表人士的安排使用上,要做到总体上统筹协调,安排上适时得当,管理上人物明确,情况清楚。

6、加强调研,注重实效。加强调研涉及当前和影响深远的问题。针对目前我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梯队建设的问题,要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规律上下功夫,形成科学实用、上下联动的调研机制,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

7、加强联系、合作共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主体是党外代表人士,核心是代表性,即政治性、专业性、群众性的有机统一。党委统战部要与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建立合作共事的工作机制(不断调整),要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所属党派、团体、政协小组等联系,共同做好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学校党委统战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和调研督促的职责,按照中央以及省委的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将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过程中的工作进展,经验做法,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 关于吉林省欧美同学会(吉林...
· 关于举办“东北师范大学第二...
· 统战简史培训会通知
· 关于召开统战例会的通知
· 关于做好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第...
· 关于征集政协提案线索的公告
· 关于召开“双岗建功创佳绩,...
·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统战系统学...
· 关于召开“无党派人士学习习...
· 关于召开统战系统新学年工作...
· 关于举办黄大年生平事迹图片...
-更多-

               Copyright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 © 版权所有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