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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过程中统一战线的作用
2012-09-12 贺善侃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之一。

一、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民主政治的两翼

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是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两翼。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过程就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过程。稳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推进政治协商和大力加强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的三大重点内容。对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互动关系的考察必须紧紧围绕这三方面内容展开。

首先,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要围绕有序的政治参与展开。把稳步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内容,是由民主政治的内涵和要求所决定的。

民主政治的核心是“民主”。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民主意味着公民的平等和参政的权利。列宁在强调民主是一种阶级统治的同时,也指出,民主这种国家形式“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民主的含义决定了民主政治的特点是:(1)责任政治,体现出“主权在民”、“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人民负责”的精神;(2)程序政治,用法律形式明确规定追究责任的主体和程序、途径和方式以及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形式等,以正当程序保证民主政治得以正常运行和充分实现;(3)开放政治,指“政务公开”,增加政务活动的透明度,以利于人民的监督,保证民主政治的纯洁性;(4)法治政治,树立法律至上的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形成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局面,以法律的权威巩固民主政治。

贯穿于上述民主的含义和特点之中的一个核心原则,就是强调“主权在民”。这一原则把人民参与治理、管理、统治等作为民主的主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新型的民主政治,尤其突显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和公民权原则。

人民当家作主原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准则与核心内容,它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存在和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公民权原则强调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公民参与政治方面的权利,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公民在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权利和特定的人的权利等。

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的主题之一就是扩大政治参与。发展党内民主,包括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和制度化、完善党内的选举民主、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旨在实现广大党员群众的“政治参与”;发展人民民主,要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展民主渠道,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发展人民民主是强化党内民主的社会基础。因为党本身是人民的一部分,党内民主必须在一定程度上和人民民主结合起来才有力量。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是由共产党的性质所决定的。而中国共产党作为我国政治力量的核心,我国的人民民主必须接受党内民主的指导。开放透明的党内民主能给人民民主的发展以力量和勇气,有了党内民主的指导,作为‘草根民主’的人民民主才能枝繁叶茂、兴旺发达。

其次,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要围绕积极推进政治协商而展开。把积极推进政治协商作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又一重要内容,是由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所决定的。

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特点和优势之一,就是建立了具有明显中国特色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正是由于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成功运作和有效实践,从而使中国政治带有了协商政治的浓厚色彩,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民主政治模式——协商政治模式。

建国60年特别是改革30年来的民主实践经验表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创造的协商政治模式是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趋势的。因而,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必然遵循协商政治制度,采取协商政治模式。这里,既有党内的利益协调,又有党内外人士的政治协商。早在建国初期就形成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之间以政治协商为主题的互动。

再次,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要围绕加强民主监督而展开。稳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和积极推进政治协商的目的之一就是加强民主监督,保证执政党和人民政府“执政为民”,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权力监督为现代民主政治所必需。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效反腐倡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我们在强化纵向权力监督的同时,尤其要注意探索有中国特色的横向权力监督体制,强化民主监督。民主监督即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监督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稳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和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本身就是加强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而当今我国在权力监督上存在的种种不尽人意的地方恰恰表明,加强民主监督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在这个问题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表现为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的相结合。

二、统一战线: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过程中的核心地位

稳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推进政治协商和大力加强民主监督是贯穿于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互动过程中的三方面主要内容,在这三方面主要工作内容的展开过程中,统一战线起着核心作用。这是由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的。

第一,稳步扩大有序政治参与的基础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而这正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主题和根本任务相一致。

统一战线的核心是团结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无论我党的工作中心任务发生怎样变化,但作为我国各种政治力量广泛联盟的统一战线,则始终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不变。“大团结大联合”与稳步扩大政治参与的主题是完全一致的。首先,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要求团结面要尽量宽泛,这与扩大政治参与的要求完全一致。其次,统一战线的“大团结大联合”要求团结的程度要深,而“凝聚人心、汇聚力量”作为统一战线的根本任务正是以深交朋友为宗旨的。

第二,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是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基本理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党统一战线的伟大独创,是一种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新型民主形式和新型政党关系。积极推进政治协商即是积极推进统一战线。

积极推进政治协商,一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的统战理念,坚持以协商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保持宽松、稳定、和谐的氛围,做到从善如流,以充分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二要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统战理念,强调“和而不同”、“包容存异”,使不同阶层、不同群体、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们,实现最大限度的团结联合。三要坚持“和谐共生、合作共赢”的统战理念,在合作协商中增进共识。统一战线作为最广泛的政治联盟,只有加强协商,增强对话,才能长期存在下去、不断巩固发展。

第三,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

实现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良性互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途径之一是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民主监督机制是多样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协调也有多种形式,而在各种监督机制和权力结构中,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是一条为长期历史所证实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

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十七届四中全会决议进一步指出,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真诚接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监督,鼓励党外人士做我们党的挚友和诤友。”

中国共产党居于执政地位,为了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民主党派的监督。将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以政治协商的制度加以确定,通过制度化的党际监督真正实现人民的民主监督,使之不流于形式而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这对于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以及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协商民主: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过程中统战工作的有效模式

在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协商民主不失为围绕扩大民主参与、推进政治协商和加强民主监督三项主要内容的统战工作有效模式。

协商民主是适应世界民主政治发展趋势而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政治学界兴起的民主理论和民主制度。这种理论把民主视为各种政治力量友好协商的公共论坛,强调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公民直接的政治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协商与共识是其核心要素。

协商民主突破了传统的民主理念,扩宽了民主的视野和形式。在协商民主理论看来,民主不应仅仅被理解为自由选举和票决的理论与实践,它还应包括讨论、交流、建议、咨询、参与、协商、合作等多种形式。协商是贯穿于其中的一根主线。

中国早已有了协商民主的理念与成功实践。对于我国来说,协商民主既是一种需要发扬光大的传统,也是拥有巨大潜能的政治创新。

中国式协商民主的成功运行,为中国找到了合适的民主政治形式。1991年3月,江泽民在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全国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选举、投票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这是西方民主无可比拟的,也是他们无法理解的。两种形式比一种形式好,更能真实地体现社会主义社会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2006年2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正式以党的文件形式,第一次明确指出:“人民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

这里所说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也是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其中,统一战线在协商的形式方面尤其大有作为。

从宏观上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人民政协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以及大量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为协商民主找到了中国特色的表达方式。从细节上说,中国式协商民主的运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过民主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就国家大政方针、国家事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协商;二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通过政协各种会议、专题调研报告、政协委员提案等,就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中国式协商民主的基本特点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合作共事。

以统一战线为主要平台的我国协商民主形式具有极大的宽容性,反映了共识民主的内在精神:其一,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地位有着广泛的共识基础。同时,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的加强和巩固也必须建立在全国人民共识的基础上。其二,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合作式的而非竞争式的。共产党执政,各民主党派参政,执政党与参政党的真诚合作,是一种“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高度共识。其三,我国人民政协以其组织的包容性,为各党派、各界人民提供了利益表达的场所,及时有效地反映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

协商民主的形式不仅具有极大的包容性,而且具有极大的渗透性,因而成为渗透于民主政治其他形式中的一种最具广泛性的形式。即使选举民主、票决民主,也离不开协商民主。在实际政治生活中,选举和票决从来都是与协商和合作联系在一起的。各民主党派、党外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和民主监督等协商民主制度将贯穿于民主政治的各种形式中。

目前,我国在发展基层民主的过程中已经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互动找到了颇有成效协商政治形式。我国的基层民主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到现在已经得到长足的发展,成为基层民众参与基层日常政治的最主要机制。随着中国的发展和进步,全国各地城乡基层民主不断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渠道增多、民主的实现形式日益丰富。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已经开始互动,例如农村基层民主过程中产生的“两票制”(无论是党的基层领导还是村民自治组织都由村民的选票决定)就是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相结合。一些基层民主实践也包括了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之间的互动。诸如: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就是一种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互动的协商政治好形式。

同样,在发展基层民主的过程中,统一战线的作用不可忽视。如何创建更多、更有效的民主咨询方式,开拓更广阔的建言献策空间及民主党派自主活动空间,以构建基层党政领导与民主党派进行民主协商、管理的基层治理模式,发动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在更多的层面上参与到基层民主管理中来,开拓民主咨询新途径,建立民主管理新平台,无疑是基层统战工作推进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互动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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