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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民主党派工作几个关系的思考
2015-10-13 卢咸池 

高校民主党派队伍是民主党派组织的重要生力军,民主党派工作是高校统战工作的重要一环。北京大学党委统战部在学习党的统战理论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形势和学校实际,对如何做好民主党派工作深入思考、积极探索。本文所谈是对如何处理好民主党派工作几个关系的一些思考和探讨。

一、尊重民主党派组织独立与协助党派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同时提出“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要“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内部事务”注。

中央统战部也多次强调:“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多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 “由于民主党派是组织独立的政党,……所以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必须在平等合作中进行,在民主协商中实现。”“要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在坚持共同政治准则的基础上,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和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

有的同志认为民主党派既然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应当事事汇报;也有的认为既然承认他们组织是独立的,就可以放手。我们认为,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学校党委和统战部在民主党派工作中必须强调理解、尊重和信任,加强与民主党派组织的联系、沟通、协商。对学校民主党派的组织活动和正常的日常工作,既不能以“领导”自居,横加干涉、随意干预,也不能放任自流,应当在充分尊重其组织独立性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并适当给予指导和必要的引导。这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了解反映民主党派组织对国家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及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看法和建议;支持民主党派组织为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独立或联合开展调查研究,并提供工作建议和其他便利;及时联系了解民主党派工作重大事项(如工作总体安排、重要活动、班子换届或主要负责人调整等),支持其加强自身建设,并进行必要的协调指导;支持民主党派有计划地稳步发展新成员,并协助做好发展前的考察;应邀参加民主党派重大活动并宣传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如民主党派个别成员出现思想偏差、甚至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应给予必要的批评和引导。

二、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成员积极性与加强党派班子建设的关系

如果以业务水准、学术地位来划分,可以认为高校民主党派成员主要有三部分人:一是旗帜性人物,他们有杰出的学术贡献、很高的社会知名度,多数还有重要的政治安排,他们作为民主党派成员的作用主要是参加“两会”、参政议政,并且以其特有的道德风范、人格魅力而表现出强烈的社会感召力。二是代表性人士,作为专家学者,他们在相关领域有显著成就,又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热情,许多人担负了民主党派基层组织负责人、成为其核心和中坚力量,不少还在党派中央、省市委任职,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相关调研中起组织和核心作用。三是党派普通成员,特别是中高级知识分子中的党派活动骨干,他们热心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参加党派活动、担负党派基层组织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许多人还承担着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进行调查研究等具体任务。三部分成员,缺一不可。要充分发挥广大成员的积极性,但对不同层次的成员,要各有侧重,有不同的期望和要求。通过民主党派成员的广泛参与,可以增强党派组织的活力,统战部也可以借此发现、培养、选拔更多人才。

在高校民主党派组织中,组织并引领广大成员积极参与、发挥作用,首先是通过党派班子的工作实现的;学校党委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也主要体现为对其负责人的政治引导。因此,加强党派班子“四个能力”建设,提高其主要负责人的政治素质、增强其独立自主地正确处理内部事务的能力,非常重要。除了平时的学习、培训和岗位锻炼外,在党派组织换届时,统战部应当在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组织独立性的基础上,与他们及其上级组织反复协商,协助和支持他们通过广大成员的充分酝酿和民主选举,选出有与中国共产党合作共事坚定信念、有一定业务成绩、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得到党派成员认同、愿意并可能以一定精力从事党派工作的成员作为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实践表明,党派学校组织主要负责人选得好,由他们主持日常工作,组织风气就正、凝聚力也强,即使个别成员一时出现思想偏差也容易通过他们出面工作得到正确引导和及时纠正。

三、支持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与保持党派特色、提高成员素质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民主党派组织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经各民主党派中央负责人认真讨论、充分交换意见,共同研究,先后形成了1996年《各民主党派关于组织发展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1999年《各民主党派关于自身建设若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200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三个座谈会纪要明确了各民主党派的主要工作范围,强调党派组织发展必须坚持“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是指导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的政策依据。民主党派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成员素质和代表性。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不符合组织发展方针的要求。应当支持党派组织注重发展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同时也适当发展有较好政治素质和一定知识水准、愿意在党派内多做具体工作的中党外知识分子,并注意加强组织发展程序的规范化。

民主党派的发展对象首先是中高级知识分子,并且要考虑到党派分工联系范围。各民主党派在发展中形成的特色,是其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坚持各自特色,有利于民主党派发挥各自优势,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4。当前,各民主党派都把高校组织作为参政议政的一支重要力量,很重视在高校特别是在学术带头人中发展新成员。但由于各党派的主要工作范围不同,有的党派在高校发展比较顺理成章,而有的因联系范围和组织发展重点分工有比较鲜明的专业、群体特色,在高校发展成员相对困难。统战部在民主党派组织发展过程中,应当在尊重党外人士意愿的基础上,注意帮助这些党派物色、发展有助于保持自身特色的高层次人才。不少事例表明,有的党外知识分子,参加与个人特长相符的党派,能很快“脱颖而出”,实现发挥个人作用与坚持党派特色的“双赢”,而参加其他民主党派可能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普通成员。这就要求统战部在了解党外人士专业特长和个人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党派分工范围及时统筹协调。

四、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与发挥作用的关系

民主党派有众多优秀人才,要努力将更多的人推荐到“两会”和各级实职领导岗位上去。但党外人士能有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的终究是少数。现在地方上无论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司法部门,或是党派团体,只要是公务员,人人有干部级别,且几年一提、只升不降。有人拿“级别”去套社会各领域,造成“官本位”盛行。有关部门在考虑党外代表人士重要政治安排时也要看他是否安排有校级领导职务,似乎有“级别”才有能力。其实学校里只有党委和行政有“级别”,校级实职岗位更少。许多知名高校都有一、二十位全国和省(市)“两会”代表委员,而党外正副校长只有一位(极个别高校有两位)、甚至不少高校还未配备党外校长。虽然不少专家学者在校内重要学术机构如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任职,表明他们既有学术地位、又有工作能力,但却多无“级别”。所以在学校,眼睛只盯着“级别”(或实职安排)、据此考虑政治安排是不适宜的。

再说,如果要求一个党外代表人士既当学术带头人、在教学科研领域与其他教授学者比出成果;又担任校级领导、参与学校繁忙的行政事务;还要在省市民主党派组织中担任主要负责人、把握全局;并且进入“两会”领导班子,参政议政、参与大量社会活动,“四处分身”,不说完全办不到,至少很难协调。况且,虽说“级别”与能力相关,但并不等同。北京大学著名的党外代表人士王选、林毅夫等在校内都没有担任太高领导职务,能说他们的能力就不强吗?其实,党外代表人士普遍素质高、有悟性,他们学术造诣深、又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只要有适当的舞台,他们能自觉地把多年教学科研中养成的科学态度、科学眼光、科学方法运用到参政议政中去;或者说,把“潜在的”能力转化为“现实的”参政议政能力。其实,政治安排与实职安排,二者所处的地位、看问题的视角不完全相同;不同视角有机结合,关注面更广、分析问题更深。对党外代表人士,应全面分析其个人条件、特长和社会需求。有的既作政治安排、又作实职安排,大胆选拔任用而不唯“级别”;也有的可以只做政治安排、社会安排,以“非领导”身份参政议政。这样做,对多党合作事业更有好处。应尽力把党外代表人士安排到适宜的岗位上,而不是让千军万马都去挤“实职安排”一条道。

党中央、国务院最近颁发《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现代大学制度和公共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人才管理制度。应当顺应教育“去行政化”的潮流,正确处理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实职安排与发挥作用的关系。在对部分高校党外代表人士作实职安排的同时,更多的还是应当支持他们通过参加“两会”和民主党派工作参政议政,通过参加座谈会、通报会、征求意见会和搞调研、提建议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要认真考虑其专业特色和个人特长,努力把不同学科、不同特色的党外代表人士推荐到适当的统战岗位上去。既保证他们能以最主要的精力从事专业领域研究,又便于他们能以较少的时间、在比较熟悉的领域参政议政,从而在教学科研和参政议政两方面都出成果、做贡献。要推动党外代表人士通过参政议政实践、学习和总结,增强全局观念,增加对政策法规和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扩展知识、拓宽知识面,熟悉参政议政的手段和方法,提高参政议政水平,一步步由“成为”走向“成熟”。特别要注意引导他们关注社情民生。不能有了安排就高高在上,也不能光埋头业务、不闻窗外事,这两种倾向都导致脱离群众,从而削弱了其代表性。

五、民主党派工作与无党派人士工作的关系

高校的民主党派工作与无党派人士工作面对的都是党外知识分子,他们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又有所不同。民主党派是政党;无党派人士不具有形的组织,但正如周恩来同志所说,他们虽然“没有组织一个政党或者政治团体,但却领导着很大一批民主人士,联系着许多方面的人士在奋斗着”,因此又“有党派性” 。所以,民主党派工作经验对做无党派人士工作有启示作用、两方面工作经验可以相互借鉴;但又要注意民主党派组织与无党派人士群体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方式做工作,不宜简单地照搬硬套。民主党派工作应当以组织为主,在这个基础上做好个人的具体工作;而对无党派人士工作,则应点面结合、多部门多领域配合,深入细致地做好个人具体工作。

还必须看到,无党派人士队伍是动态变化的。一方面,有的无党派知识分子增强了社会责任感、提升了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进入无党派人士行列;另一方面,无党派人士一旦参加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也就失去了无党派身份。由于无党派人士“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代表性,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 ,更是成为民主党派在高校发展的重点目标。所以,要注意政治资源的合理配置,党委对校内中共、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三部分的构成应有明确的主导意见。应当注意有重点地保留一批党外优秀人才不加入中共或民主党派,以保持学校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的相对稳定。无党派代表人士如有加入中共或民主党派意愿,要及时掌握情况,根据党建和统战工作的需要,综合考虑政治资源配置和个人意愿,提出具体意见,切实做好工作。要规范工作程序,中央统战部直接联系的无党派代表人士如要改变政治身份,除听取学校党委意见外,加入中共要报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加入民主党派要报中央统战部。

六、支持党派组织结合自身特色开展活动与整合资源发挥作用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各高校民主党派成员逐步增加,不少党派在学校建立了基层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结合自身特色开展活动。这里所说的自身特色,既包括由于联系分工范围不同而形成的党派特色,也包括学校党派成员结构、专业特长形成的基层组织特色。开展特色活动有助于党派组织增加活力、增强凝聚力。另一方面,由于党派特色与学校学科领域相关程度不同,以及基层组织成立早晚、组织规模大小、组织健全程度差异,各党派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情况也有很大差别。因此,又要有意识地积极引导各党派组织相互促进、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统战部应当多帮党派组织开展活动出“点子”、提建议,要当“参谋”和“红娘”,为资源整合努力统筹协调。例如,可以由统战部和各党派组织共同举办民主党派工作经验交流会,这对活力不强的党派组织是激励、对缺乏思路的组织有启发,利于党派工作水平的共同提高。有的党派希望多参与学校的改革发展进程,统战部可以着眼于学校发展的热点、难点,根据其特色,帮助他们物色适宜的课题。还可以由统战部出面协调,引导相同专业领域的不同党派成员之间加强联系合作,支持不同历史传统、专业特长的党派组织之间实现优势互补。规模较小的党派组织举办大型活动、开展大规模调研有困难,统战部可以帮着穿针引线,推动各党派加强协作、相互提携。例如规模较大的党派组织与小党派组织共同组织活动,或在大党派组织重要活动时邀请其他党派负责人和成员参加;也可以提倡几个小党派组织之间和兄弟高校党派组织之间共同举办活动、开展调研。总之,各党派组织上是独立的,但目标是共同的。统战部要认真履行职能,既支持各党派组织独立开展特色活动,又积极引导协调他们加强协作、相互促进、整合资源、发挥合力,为教育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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