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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的本质及其危害
2013-11-27 党委统战部 

(一)邪教的一般特征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出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古今中外的邪教形形色色,当今世界有3000多种邪教。国外有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大卫教、上帝的儿女、天堂之门,瑞士的太阳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印度的奥修静修会,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诫运动等。我国历史上曾有白莲教、弥勒教等;建国以来,曾被我国政府公开取缔处理过的有一贯道、被立王、主神教、“法轮功”等。纵观古今中外的邪教组织及其活动,邪教具有如下一般特征:

1 、制造教主崇拜,实行精神控制制造教主崇拜,实行精神控制,这是一切邪教的共同特征,也是邪教的要害问题。教主崇拜,就是造成邪教教主的个人专制独裁统治,在邪教组织内,形成权力的中心,意志的中心,从而形成教主对信徒的绝对统治和绝对的精神控制。教主崇拜有如下几种形式:

(1 )教主自称具有神授的超人魅力和魔力邪教头子都称自己绝非一般凡夫俗子,他们在身体上和精神上具有超自然的、神奇的、卓越的、特殊的能力和品格,用此来煽动信徒对教主的狂热追随和笃信。

(2 )教主盗用或拉升传统宗教神的名义当代的邪教教主都采用盗用传统宗教神的名义来确立自己在信徒中的被崇拜地位,甚至还要比正统教里的神更“神”,以此来欺骗信徒,达到控制信徒、危害信徒的目的。

2 、编制歪理邪说,戕害信徒生命编制各种歪理邪说,让信徒为歪理邪说、为邪教献身,也是邪教一大特征。不管编造什么样的歪理邪说,都离不开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针对主流社会,编造反人类、反社会的歪理邪说。邪教头目在创立邪教的膜拜团体时,都是利用主流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各样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所造成的精神压力、忧患意识、脆弱心理而编造济世救人的歪理邪说。称邪教组织是“爱”的家庭,倡导“ 修行”、“消业”,追求“圆满”,诱使信徒产生依赖感、满足感、替代感、欣慰感,从而在心理上、理智上、心灵上得到满足。

第二、教主把自己物化为各种各样至高无上的“神”,然后编造“神”的神话,用以恐吓信徒,使信徒在为“神”的献身中,毁了事业、毁了家庭、毁了身体,甚至毁了生命,这就是一个个邪教惨剧发生的现实。

第三、宣传“世界末日来临说”,把一批批信徒送进了“天国”,送进了另一个星球。宣扬“末日来临说”是一切邪教组织赖以生存的主要精神支柱。当教主宣称“世界末日”已经到来之时,许多教徒就失去了正常的理智和判断能力,甚至造成集体自杀,或去杀别人,从而产生一起起惊世骇人的恶性事件。

3 、秘密结社,诡秘活动,危害社会邪教所具有的一种排他性的信仰体系,就决定了邪教诡秘行为的特征。邪教团体中的等级制度十分森严,每个信徒时刻都要受到监督、受到训化、受到洗礼,使教徒终生都只能是一个教主的工具。在极端专制的意识统治下,极为诡秘严格的等级阶梯下,在膨胀的政治欲望和经济驱动力下,邪教向人类社会抛撒了一个个血迹斑斑的人间惨剧。一个个制造集体自杀和他杀的邪教,一个个让人们放弃自我和理性,聚集在暴虐教主膝下的邪教,一个个用荒唐的骗术让信徒放弃医学治疗而损害健康的邪教,都是一支支射向人类社会的毒箭。

(二)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宗教与邪教的对照表

宗教

邪教

崇拜超人间的“神”,宗教的神职人员只是神的仆人

教主是现世的人,却自称是至高无上的“神”,要求信徒绝对崇拜、绝对服从

为人们提供善意的精神寄托和信仰支持

对信徒灌输歪理邪说,不择手段地实行精神控制

宣传虚幻的“末日论”将世界末日置于遥远的未来

渲染即将来临的“末日论”,并以此蒙骗和恐吓信徒

信仰活动相对宽容、自由,宣传的道德多为数千年来人类社会公认的伦理道德

欺骗信徒,常假借神的名义强迫信徒对教主倾其所有,还号召女信徒对男教主“奉献”身体

活动及其场所一般是公开的,宗教戒律大多与法律相符合,不危及宪法和法律赋予信徒(公民)的基本权利

秘密结社,活动场所不公开,对信徒实行隔离管制,对离教、叛教人员采取威胁、报复等手段

教义与现实世界相容,不排斥现实世界,在某种程度上能劝善戒恶,引导积极人生

与现实世界对抗,教唆人们逃避和摧毁现世,往往导致偏执狂热的极端行动,酿成严重的社会危害

从上表可以看出,宗教与邪教有明显的区别,邪教虽然冒用宗教名义,但从一开始,就和正常的宗教没有什么关系。各国政府也都明确地界定、区分宗教与邪教,对二者采取截然不同的政策和法律。对宗教的合法地位及其正常的活动予以尊重、保护;对邪教则保持高度的警惕,往往采取法律或行政手段加以限制、取缔、打击。

邪教组织的产生往往与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相关,具有十分复杂的社会文化背景。在我国,由于改革开放过程中社会变革较大,传统思想意识和文化意识也面临严峻挑战,体制改革涉及各种利益的再分配,由此产生了许多社会矛盾和问题。正是因为这样,邪教组织的滋生蔓延有了可乘之机。在一般情况下,当前我国邪教组织关注并企图引诱的对象大概有以下几种人:由于种种原因生活理想信念缺失,或精神受到创伤的人;学业或工作受到挫折,心情焦虑的人;长期失业,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家庭生活出现危机的人,以及体弱多病、久病不愈而寻求解脱的人,等等。这部分弱势群体遇到的各种困难较多,希望得到救助和心理慰藉。“法轮功”等邪教的组织乘机对他们加以利诱和蛊惑,将其中一些人骗上的邪教的歧路。国内外那些原本就对我党和政府怀有敌意的势力,更是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长推波助澜,成为它们的一个主要的倚仗力量。

(三)邪教的危害

1 、邪教破坏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和谐安定,阻碍文明进步

(1 )邪教漠视人权,泯灭人性,摧残人们身心健康,残害生命生命权和生存权是人权的基本涵义。邪教组织漠视人的生命和生存权利,制造了一件件残害生命的惨案,对人们的正常生活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他们宣扬“有病不用看医生”,使许多信徒放弃或错过了治病的良机;他们宣称通过特殊方式可以达到圆满,造成了许多自焚、服毒自杀之类的惨剧,震惊中外的“1.23”天安门广场“法轮功”痴迷者集体自焚事件就是突出的例证;他们宣称本教信徒是“修炼者”,其他人都是“魔”,修炼者要救度世上的“魔”,致使一些信徒残杀别人乃至家人的生命。有的邪教甚至连少年儿童也不放过。他们抵制学校教育,宣扬“学生信主,不学也自通”的谬论,导致一些中小学生辍学,极大地危害了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2 )邪教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稳定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前提,稳定压倒一切,这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无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唯恐天下不乱,不断煽动追随者“走出来”,进行非法集会、聚众闹事。他们宣扬“末世论”、“地球爆炸论”,大谈人类毁灭,制造社会恐慌。邪教组织还宣称只有邪教教主才能拯救社会,他们打着“祛病健身”、“弘扬功法”等旗号,网罗亲信,迷惑信众,精心策划、建立起具有严密组织架构的非法组织,进行扰乱社会公共安全的非法活动,一旦形成气候,便与政府对抗较量。有的邪教主张“不要搞农业生产,庄稼不用打药,天父会照看的”,致使信徒整天在家祷告,不种地、不养畜,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的生产活动;有的邪教挑拨群众之间的关系,制造纠纷和矛盾,引发一起起邪教与邪教之间、邪教与群众之间、群众与群众之间的恶性械斗事件,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生活安定。近年来," 法轮功" 邪教组织公然破坏国际通信秩序,连续累计一百多次对我国租用的鑫诺和亚洲3S等通信卫星实施信号干扰、攻击,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

(3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编造、散布歪理邪说,与中华文明背道而驰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文明博大精深,具有很强的包容力和亲和力。历史上,宗教思想和宗教活动对文学、音乐、舞蹈、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文化产生过广泛、深远的影响。宗教文化中的一些思想观念,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起着调整人际关系的作用,已为中华文明所包容吸纳。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神秘主义、鬼神巫术等也大行其道,至今在部分人的头脑里留下较深的影响,为邪教的产生和蔓延提供了思想文化土壤。

“法轮功”头目李洪志窃取佛教、道教等传统宗教的某些教义,结合“灵仙真佛宗”、反动会道门等门派邪说,借助某些宣扬“特异功能”的书刊、武打神怪小说、科幻小说中的内容,对现代自然科学、哲学的基本常识进行肆意歪曲,拼凑、编造出所谓的“法轮大法”。其内容浅薄、粗糙、荒谬、怪诞、庞杂,处处自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是一套披着科学和佛法外衣,打着“真善忍”、强身健体、成仙成佛的幌子,违反科学规律、阻碍文化进步,愚弄对科学和宗教知识缺乏了解的人们的歪理邪说。

2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具有明显的反动政治图谋,妄图推翻我党的领导、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

(1 )" 法轮功" 等邪教组织散布大量反政府、反社会言论,与我国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为敌。

一个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具有普遍适性,为社会成员提供核心价值观念,能够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成为人们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的主流意识形态,共产党人是用这一科学世界观武装起来的先进分子,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都是在这一科学世界观的指导下形成的。这是一个基石。动摇了这个基石,就会动摇我们的信念,动摇我们事业的根基。

邪教组织的歪理邪说,宣扬极端的唯心主义和有神论,否定一切科学真理,甚至大量散布反社会、反政府的言论,企图用一套邪恶的、反动的意识形态,冲击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相对抗。这同现代科学、现代文明是根本对立的,必然被人民群众揭穿和唾弃。

(2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欺骗、蛊惑、裹挟群众,妄图同我们争夺群众、争夺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邪教组织企图通过宣扬反动的意识形态、对信徒实施精神控制或用威逼利诱等手段与我们争夺群众、争夺人心,以满足其不断膨胀的政治野心。

邪教组织内部等级分明、戒律森严、分工明确,对教徒有很强的控制力和约束力,要求邪教成员绝对服从邪教头子,严禁脱离和背叛。

“法轮功”邪教组织为扩大其影响,不择手段地进行反动宣传,他们有的以“传销”的方式进行,有的随机拨打电话、随机抽号传真、使用黑客手段群发电子邮件,有的散发反动传单、投递信件、悬挂张贴宣传品,严重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侵犯了他人的意志和权利。境外“法轮功”组织由于得到西方反华势力的资助,建立了一整套有新闻中心、报社、卫星电视台、电台、培训学校和一百多家网站的宣传机构,还经常召开记者会、新闻发布会,大肆诋毁我国国际形象。

(3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投靠西方反华势力,与“台独”等敌对势力合流,妄图推翻我党的领导、颠覆国家政权、分裂国家“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极力反对我们党的领导,妄图颠覆国家政权。他们利用党内存在的一些腐败现象、社会存在的贫富差别等问题,离间党群关系;借天灾人祸散布谣言,煽动受骗群众对抗党和政府的领导。如某省某县曾经发生了3000多名邪教成员围攻乡政府、殴打基层干部和公安干警、抢夺枪支的恶性事件。一些邪教在乡村设立组织、任命骨干,妄图取代农村基层政权。他们有目的地拉拢党员、团员和基层干部,侵蚀基层党政组织。一些邪教活动突出的地方,还一度出现过村干部召集群众开会,竟要事先经过邪教头目的同意等怪现象。

1999年4 月25日,李洪志煽动一万多名“法轮功”练习者在北京中南海周围非法聚集,制造了震惊海内外的“4.25”事件。此后,李洪志无视国家法律,继续煽动、蒙骗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聚众闹事,不仅到党政机关和新闻单位进行非法聚集,还在社会上频频挑起事端,捏造事实,炮制大量宣传品,通过非法途径传播,煽动“法轮功”人员搞“示威”、“游行” ,攻击公安机关等政府部门的正常执法活动,造谣、诬蔑、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不仅如此,“法轮功”邪教组织还打着“人权”的幌子,积极策划,精心组织,在世界各地上演了一幕幕反华闹剧。“法轮功”及其头子李洪志置民族大义于不顾,投靠西方反华势力,与“台独”等势力勾结串通,沦为敌对势力从事反华行动的工具,李洪志本人也从一个邪教头子沦落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和傀儡。

(来源:中国反邪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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