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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价值与实践路径
2015-10-13 陈荣武 

一、高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价值

1、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一系列精辟论述,是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生命”的高度和客观规律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的准确把握,是对马克思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指明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路径。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除了要加强党内干部的培养、保证党内人士的相应权利外,还必须有组织、有层次、有计划地安排党外人士参与国家、社会和组织事务的管理。对党外精英云集的高校来讲,培养选拔党外干部担任各级领导职务,到各级政府部门、人大、政协和教科文卫、企事业单位任职,为国家各级机关和组织扩大人才选拔基础,是促进党内民主和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必要途径。要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等方面的重要功能。

2、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指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正确处理好党派关系、培养选拔好党外干部,发挥好党外干部作用,加强党内外干部的交流互动对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就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主线,并就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五位一体”建设进行了战略性和纲领性部署。党外干部通过党内议事参与、党内民主监督、党内意见表达、党内决策参谋等方式有效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

3、推动高校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科学发展

科学决策与科学发展的前提是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是确保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总结发展规律、探索新的发展要求、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它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离不开党的领导,离不开科学决策,离不开依法治理,这些都需要集中全党、全民的智慧,需要全党、全民的参与,也即离不开党内、党外的一切智慧。高校党外干部往往是党外人士中的精英分子,具有知识文化水平高、创新思维活跃、民主意识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社会资源整合能力强等的特点,通过参与民主决策和建言献策等途径来促进高校的科学发展。

4、促进和谐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参政议政权利的重要机制,是加强政党关系、党内外关系与民族关系,促进和谐政治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和谐政治是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前提和政治基础。政治和谐就是指构成政治系统的内部的各个要素之间和谐关系,具体的讲就是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和谐关系,执政党、参政党内部的和谐关系,区域与区域的和谐关系,上级政府与下级政府的和谐关系,党内与党外干部以及领导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军队与地方的和谐关系,民族与民族的和谐关系,社会各阶级、阶层之间的和谐关系等等,这些关系构成了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和总的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党外干部来源十分广泛,能有效代表党外各方群体利益与多方政治诉求,充分沟通、协调、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为促进和谐政治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二、高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理性诉求

1、科学的结构-功能建构

科学的结构-功能建构是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诉求。所谓政党的结构-功能建构是指建构各政党组织参与国家政治与政权的结构性配比和以何种配比关系达到其功能最优化,对于中国的政党制度而言,也即科学建构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结构性关系模型,从而实现中国政党制度的最大效能和执政党目标的最大程度实现。官慧琴认为,我国政党关系结构的本质特征是合作,具体特征是平等-独立的法律结构、执政-参政的政治结构、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价值结构。同时认为,我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型政党关系结构综合了一党制和多党制的长处,又避免了一党专制和多党竞争带来的种种弊端,实现了“共产党领导”与“多党派合作”的最佳结合和“共产党执政”与“多党派参政”的最佳统一,使得这种结构关系的政党制度具有以利益整合确保国家权威、以社会整合加强国家权威、以民主监督增进国家权威的主要功能[1]。

2、合理的培养-选拔机制

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和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要建立党委领导、组织和统战部门协作配合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首先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有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其次要求组织和统战部门明确职责、各司其职,组织部门作为党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负责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管理,统战部门是党委分管党外人士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党外知识分子联系广泛,关系密切,比较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具体情况。组织和统战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就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建立经常性联系和共同研究机制,建立统一的党外后备干部名单,统一的教育方案,统一的检查落实、考核评估和过程控制,形成统一规划、统一要求、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合理的培养-选拔机制必须建立高校组织和统战部门协调配合运行机制、党外人才库体系、选送党外干部培训管理体制、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系交友制度,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做到“四个到位”:认识到位、储备到位、培养到位和使用到位。

3、系统的共生-互动关系

理想的党外、党内干部的关系应该是相互紧密关联的系统的统一整体,党外干部与党内干部形成优势互补、相互协作、整体生效的组织统一体。党外、党内干部按照结构性关系构建成系统的共生-互动关系。共生(commensalism)原指两种不同生物之间所形成的紧密互利关系。在党外、党内干部共生关系中,一方为另一方提供有利于“生存”的帮助,同时也获得对方的帮助,从而组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存在与发展关系。这里的互动关系是指党外干部群体与党内干部群体之间发生的相互依存性行为、产生相互性积极影响的过程。长期稳定的良性互动关系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主体之间需具有共同的或者相类似的价值理念(奋斗目标和终极追求),至少不能是相互对立的价值理念;第二,两个主体之间有发生相互依存性行为的必要性;第三,两个主体之间有发生相互依存行为的可能性。党外、党内干部作为一个整体的系统的两个子系统,恰恰符合这些基本条件。党外、党内干部系统的共生-互动关系实是一种理想的具有科学的结构-功能的生态关系。

4、持续的规划-发展动力

科学的规划是科学发展的基本前提。如何保证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的规划-发展动力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需求。当前,高校存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缺乏长远规划、重形式轻实质、任务软弹性大甚至是“走到哪里是哪里”等的缺陷和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是指党外干部队伍缺乏长远的、全面的、协调的、可持续的科学设计,缺少战略性研究和措施,这是高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相对比较常见的问题;重形式轻实质是指党外干部往往作为外在结构性的要求和形式上的需要,而不是出于政治意义与功能定位的需要,使党外干部成为干部角色中的“配角”和从属角色;任务软弹性大是指党外干部缺乏硬指标和刚性规定,培养和选拔工作的随意性大、上下波动空间大和主观介入性大。这些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党外干部队伍的持续、良性、科学发展。如何真正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理性诉求。

三、高校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路径

1、健全高校党外干部教育培训机制

组织上要把党外干部纳入整个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加以系统规划和实施,同时要根据“因材施教”、“因需施教”、“因岗施教””的原则进行分类指导和分类实施。健全高校党外干部教育培训机制的重点在于:一是建立党外干部学习制度。党外干部除了分类参加民主党派内部学习、二级和中心组学习之外,还要建立党外干部长效学习研讨制度,确保不同民主党派和有关党外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互学互通。二是建立党内信息党外通报机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集党外干部党内信息通报会,促进党外干部对党内重大政治理论和重要政治信息的了解和认同。三是建立集理论和实践于一体的教育内容体系。在教育培训内容模块设置中,将政治理论、党务知识、形势政策、管理实务、情景模拟、社会实践、身心健康作为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形成科学化、知识化、实践化和人性化的教育培训内容体系。特别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学习教育。四是建立党外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跟踪评价和考核激励机制,要将教育、培养和使用进行“一体化”评估。

2、完善高校党外干部培养生态链条

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点加强年轻干部党性修养和实践锻炼,使他们切实做到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专心做好工作、不断完善自己。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有计划安排年轻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关键岗位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练、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扎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这是中央关于干部培养锻炼的重大指导思想的一部分。建设党外干部队伍,要为优秀年轻党外干部成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特别要遵循干部成长的普遍特点和科学规律,建立党外干部培养生态链条。链条突出的特点有:让优秀党外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复杂环境、关键岗位进行多岗多职锻炼,加强党外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核心能力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重点培养党外干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信念,确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和事业观;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培养考察党外干部的德。

3、加强高校党外党内干部空间融合

党外干部和党内干部作为不同的角色群体,具有各自融合又各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这种社会空间不仅指有形的社会活动空间和社会交往空间,也指各自群体无形的文化空间、精神空间和价值空间。无论是哪种空间的隔离和壁垒都对党外、党内干部的精神交往和价值观念产生隔阂甚至冲突,从而也容易导致对同一政治问题的不同观点和立场,甚至产生政治观点的本位主义乃至冲突。要使党外、党内干部在同一重大政治问题上达成共识,必须加强党外党内干部的空间融合和精神往来。加强党外党内干部的空间融合主要途径有:加强社会交往和群体互动;加强政治交友和情感沟通;加强政治研讨和价值交流;加强信息互通和文化共享。最为重要的是,加强价值空间的融合,确保党外干部对共产主义信念的价值认同、党内重大政治问题的高度认同和行动呼应。“和而不同”但又“融二为一”,共同履行党的政治路线、为党的远大目标而努力奋斗是干部的共同职责。要加强对党内党外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并加强党内党外干部共同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4、科学规划党外党内干部结构配比

当前,要特别重视党外、党内干部的结构配比问题,确保党外干部的刚性比重,由“无指标、软任务”到“具体化、刚性化”。这个问题在前文已有阐述。国内不少省市对党外干部的结构配比作出了明文规定,如《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贯彻意见》(闽委教统[2006]1号)提出“在院系等中层领导班子构成中,党外干部要占适当比例,原则上处级党外干部应不少于学校处级干部总数的15%”的具体要求。但当年福建不少高校党外处级干部在15%以下,甚至有的在10%以内,如8.7%、9%、9.3%等[2]。根据本课题组的访谈调查,上海高校党外干部的结构比重也参差不齐,有的达到15%以上,有的高校在10%以下。高校应根据民主党派等党外人士的规模科学确定党外干部的基本比例和参考规模,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目标提供基本依据。高校干部建设规划要将党外干部的结构配比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加以研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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