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江泽民同志指出,多党合作长期发展,必须保持一个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2000年,江泽民同志在第19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讲话中又强调这是多党合作的重要原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把这一原则进一步明确为新世纪新阶段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必须坚持的重要政治准则,对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紧密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进一步推动我国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他们与共产党既有在奋斗目标、根本利益、政治原则上的一致,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同意见和分歧。那么,应如何处理这些意见与分歧呢?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多党合作的历史来看,中国共产党在这个问题上,既有经验,也有教训。1957年“反右”斗争中,我们把民主党派中存在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把民主党派作为资产阶级政党,出现了斗争扩大化的错误,导致了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不敢发表意见,不愿讲真话和实话;在“八九”风波之前,我们又对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的错误认识疏于教育引导。90年代以来,我们注意吸取历史经验教训,既没有因为一些民主党派成员中存在一些错误认识就改变、怀疑甚至放弃对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方针,也没有因为这些错误认识属于个别现象而任其发展蔓延,而是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及时做好深入细致的政治引导工作,使多党合作既保持了团结稳定的政治局面,又保持了振奋活跃的民主气氛。实践证明,有“和”才能“合”,有“合”才能“作”。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民主党派建言献策;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接受来自党外的批评和监督;有利于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形成亲密团结、共同奋斗的政治局面。
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多党合作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民主党派的性质决定了它们是进步性和广泛性的统一,与中国共产党存在一定的差异是正常的。只要出发点是为了帮助中国共产党把中国的事情办好,有的意见就是讲错了也不要紧,可以通过实践逐步把思想统一到正确的认识上来。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态度,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对一般性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不正确或不恰当的思想观点,要在充分说理的基础上进行教育引导;对那些事关政治方向、根本原则的错误观点,必须进行批评纠正、有针对性地进行政治引导,以更好地团结广大民主党派成员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