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大
统战工作简报
【总第45期】
2013 年第 1 期 2013 年3月 31 日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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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期 内 容 摘 要
◆我校召开政协委员集中培训会
◆全国台联2013年台胞青年冬令营吉林省分营
来我校开展活动
◆民盟吉林省主委、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安娣一行
来校考察调研
◆学校党委统战部召开新学期统战工作例会
▲ 吉林省委统战部、长春市台联、侨联分别
来我校调研工作
● 我校10名教师当选新一届省政协委员
★我校统战工作及统战成员获得的荣誉
■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我校召开政协委员集中培训会
全国“两会”召开期间,我校党委为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的作用,为学校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党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省、市、区政协委员集中培训会。原全国政协委员、党委书记盛连喜,省政协副主席、副校长薛康,省政协委员、副书记兼副校长杨晓慧,党委副书记马尚,省政协委员、副校长张绍杰,市政协委员、副校级干部、工会主席李立新,省政协委员、校长助理、科技处处长冯江,市政协委员、校长助理、马克思主义学部部长李忠军以及省、市、区级政协委员等有关同志34人参加了培训会。
马尚主持会议。原全国政协委员盛连喜、薛康,原省政协委员尹爱青,市政协委员李立新、金兆怀,分别在会上作发言,介绍做为一名政协委员的体会、经验和做法。他们认为,政协委员应结合本职工作,履行好政协委员的职责,发挥好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具体地说,要对政协有正确的认识,要加强理论学习,要勤于思考,乐于奉献。他们还详细介绍了撰写高质量提案与社情民意的途径和方法。
盛连喜说,学校的发展是与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的努力分不开的,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有利于扩展学校的社会影响。做为一名政协委员主要从六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正确认识政协委员的功能,二是要主动学习、善于观察、注重调研,三是要宏观与微观结合,撰写提案和建议,四是要重视依托专业特点发挥作用,五是要注意交流,共同发挥作用,六是要自重自律。最后,盛连喜希望各位政协委员认真学习“两会”精神,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在学校重大决策中积极献计出力,为学校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台联2013年台胞青年冬令营吉林省分营来我校开展活动
1月21日上午,全国台联2013年台胞青年冬令营吉林省分营来我校开展活动。来自台湾和我校的80余名师生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我校党委副书记马尚及党委统战部、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接待了台胞青年冬令营一行。马尚致欢迎辞。我校文学院李德山教授作题为“漫谈吉林省民情民俗”讲座,介绍了吉林省的概况、历史、民族和民俗情况。海峡两岸大学生还就两岸青年教育现况和双向交流等话题进行了分组座谈和讨论。
民盟吉林省主委、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安娣一行来校考察调研
3月12日,民盟吉林省主委、省政府副秘书长杨安娣、民盟吉林省驻会副主委关今、民盟长春市驻会副主委穆金辉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我校考察调研民盟工作。学校党委副书记马尚、党委统战部和民盟委员会负责人接待了杨安娣一行。
调研座谈会上,马尚致欢迎辞并介绍我校的历史沿革和建设发展情况。民盟长春市副主委、校民盟主委李德山教授从重点抓提高素质、塑造自身形象,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组织活动,关注关心盟员切身利益,重视支部建设四个方面详细汇报了近几年我校民盟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同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听取汇报后,杨安娣对我校民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校民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与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分不开的。她强调,民盟组织的存在和发展需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忘历史、立足现在、面向未来,使民盟组织得到健康有序的发展。
学校党委统战部召开新学期统战工作例会
3月8日上午,学校党委统战部召开党派团体负责人新学期统战工作例会。
会上,统战部部长王百元通报我校2012年统战工作情况和2013年统战工作计划,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党外知识分子队伍建设。各党派团体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12年工作完成的情况和2013年将要开展的重点工作。
◆3月6日,市台联副会长吴音来我校调研台联工作。
◆3月26日上午,市侨联副主席陈坚一行来我校调研侨联工作。
◆3月26日下午,吉林省委统战部党派处负责同志来我校就党外代表人士队
伍建设进行调研。
★我校10名教师当选政协吉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副主席:薛康
委 员:冯江、刘宝、李德山、杨晓慧、谷峪、张绍杰、金顺爱、徐冰、韩秋红、薛康
★省民进主委、我校副校长薛康当选为第十三届民进中央常委。
★我校民盟盟员、生命科学学院教授黄百渠当选为民盟吉林省第一届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我校民进会员索丰、董玉琦当选为民进吉林省第七届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委员;张晶莹当选为民进吉林省第七届委员会出版委员会副主任;郑泰玉当选为民进吉林省第七届委员会妇女委员会副主任;我校民进会员牛丽华、安晓敏当选为民进吉林省第七届委员会参政议政特邀研究员。
★党委统战部被吉林省委统战部评为“创新实践优秀奖”和全省党外知识分子“同心献智”行动先进单位,被长春市委统战部授予2012年度统战工作“参政议政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同心”基础教育服务团队被吉林省委统战部评为全省党外知识分子“同心献智”行动优秀“同心”服务团队。
★民革东北师大委员会被吉林省民革评为民革全省“同心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被长春市民革评为2012年度“先进集体”;我校民革党员任炳忠、刘炼、王芒被评为民革全省“同心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王希娣被评为市民革2012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郭海涛、刘峡、杜梅、裴非、白建英、马旭东、陈希久被评为市民革2012年度“优秀党员”;王芒、张红军被评为市民革2012年度“优秀信息员”。
★民盟东北师大委员会分别被民盟吉林省委员会和民盟长春市委员评为2011—2012年度“先进基层组织”;我校盟员刘奉文、洪杨被民盟吉林省委员会评为民盟吉林省“优秀盟员”称号;刘奉文、陈新被民盟长春市委员会评为民盟长春市“优秀盟务干部”;刘占江、吴玉清、吴铁军、张静鹏、陈志宏、孟安华、洪杨被民盟长春市委员会评为民盟长春市“优秀盟员”。
★我校无党派代表人士、教育学部吕立杰教授入选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资助经费20万元。
★ 我校无党派代表人士、商学院李春艳教授的《吉林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研究》获立2013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十八大专项课题重点项目。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概括了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
1.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的与时俱进
胡锦涛指出,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是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
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鲜明体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决定着荣辱观,有什么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有什么样的荣辱观。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求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自觉做到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为光荣,以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为耻辱。社会主义荣辱观倡导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集中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根本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基本原则的具体化。
社会主义荣辱观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总是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和实践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使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道德实践。一九四九年九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规定为全体国民的道德要求。一九八二年十二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五爱”的要求进一步表述为“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了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为主要内容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使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得到极大普及。一九八六年九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一九九六年十月,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提出,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集体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原则,“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提出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二〇〇一年九月,党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任务、方针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途径,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确立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提出,继承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认识成果,用许多新思想新认识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
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们党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注入了强大的生机活力。在这一过程中,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得到新的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得到新的弘扬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思想道德观念不断催生出来。同时,市场经济自身的缺陷和消极因素也反映到人们的思想道德和人与人的关系上来。一些人理想信念动摇,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道德失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要坚持我们党一贯倡导的思想道德要求,体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的思想道德观念,也必须正视和切实解决社会生活和思想道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用社会主义固有的政治优势抵御市场经济的消极因素。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体现了当前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的这些要求,抓住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我国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精华。中华民族是高度重视道德修养的民族,在历史上积淀了丰富的道德思想,形成了优良的道德传统。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荣辱思想。早在二千多年前,先秦儒家就提出了荣与辱的问题。孔子说,“行己有耻”。孟子说,“仁则荣,不仁则辱”。荀子说,“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先哲们认为,知耻是人之为人的根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感。匡正社会风俗,要从知耻做起。这种重视荣辱的观念,贯穿于中国传统道德发展的始终,滋养着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使我们民族始终坚守着高尚情操,保持着不屈气节,洋溢着浩然正气。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道德中的荣辱思想,推陈出新,使当今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既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又具有鲜明的历史传承性和民族性。
2.社会主义荣辱观确立了人们行为的价值尺度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涵盖个人、集体、国家三者关系,覆盖各个利益群体,涉及人生态度、公共行为、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既有先进性导向,又有广泛性要求,是当代中国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爱国是每一个公民应当遵循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古今中外,对祖国的态度历来是对一个人进行道德评判的最重要标准。祖国的利益高于一切。每一个公民都应当以热爱祖国、报效祖国为最大光荣,以危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时刻心系国家前途命运,倍加珍惜国家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妄自尊大。关键时刻敢于同危害祖国的行径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利益,捍卫民族尊严。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这是对社会主义道德核心内容的高度概括。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当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对人民的感情融入到所从事的工作中去,甘当人民公仆。每一个公民都应当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为社会多做贡献。无论什么人,只要与人民离心离德,做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就会被人民所唾弃。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精神是每一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崇尚科学尤为重要。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思想,提倡科学方法,提高人们的科学素养,使每一个公民都能做到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自觉反对愚昧、反对迷信、反对伪科学,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用科学的力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劳动是幸福的源泉,热爱劳动是一种美德。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否热爱劳动,能否自觉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厦添砖加瓦,是衡量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重要尺度。每一个公民都应当树立正确的劳动态度,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人生理想。要在全社会形成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价值取向,讴歌劳动、赞美创造,反对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思想。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团结就是力量,互助增进和谐。弘扬集体主义精神,崇尚团结互助,是社会主义新型人际关系的重要体现。每一个公民都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平等成员,都应当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观念,在日常生活中做到团结友善、互帮互助、和睦相处,在危难关头做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和衷共济。任何时候都要反对以自我为中心、以私利为中心,都要贬斥冷漠无情、见义不为,甚至落井下石、巧取豪夺等卑劣行为。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诚实是根,信誉是本。人无信不立。不讲诚信,一个人就难以在社会上立身,也无法成就事业。没有诚信,一个社会就会风气败坏、人心涣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应重视诚信。每一个公民,无论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家庭里,都应当以诚相待、重信守诺、有约必践,共同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决不能让弄虚作假、坑蒙拐骗、背信弃义、尔虞我诈等行为在社会上有市场,更不能让其滋长蔓延。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遵纪守法是公民维护和发展自身权益的条件,是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保障。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每一个公民都应当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律意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依法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自身权益;都应当富有正义感,敢于同违法乱纪、危害社会的现象作斗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这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体现。艰苦奋斗是我们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过去我们条件艰苦,自然要艰苦奋斗。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财富增加了,依然要艰苦奋斗。将来我们国家富强了,艰苦奋斗的传统也不能丢。必须始终保持一种艰苦朴素、克勤克俭的精神,一种坚韧不拔、顽强拼搏的精神,一种奋发进取、勇往直前的精神,推动我们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那些奢侈浮华、铺张浪费的做法,贪图享受、腐化堕落的行为,都是与艰苦奋斗精神格格不入的。
3.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
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价值导向的集中体现。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在一个社会里,有什么样的荣辱观,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风尚。只有人人都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扶正祛邪,扬善惩恶,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知与行的统一。一种道德规范,只有内化为人们的道德修养,转化为人们的道德实践,才能成为改变社会风气的强大力量。要坚持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做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本质要求,确立正确的道德观念,不断增强道德荣誉感和道德判断力。自觉用“八荣八耻”规范自己的行为,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无论是日常工作生活,还是社会交往,都应心存荣辱之念,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体验光荣、领悟崇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良好道德行为的养成,既需要自我约束,也需要外部制约。要注重自我教育、自我修养、自我提高,增强自律意识,自觉守住是非界限,守住道德底线。强化舆论监督,开展道德评议,褒扬高尚行为,谴责不良现象,形成正确导向。把“八荣八耻”贯穿到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具体行为准则之中,使人们便于感知、便于践行。发挥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和强制作用,引导人们作出正确的道德评判和道德选择。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坚持知荣与明耻的统一。荣与耻对比鲜明,“荣”是催人向上的动力,“耻”是防微杜渐的警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既要明确何谓光荣,更要明确何谓耻辱。既要让人见荣知荣,更要让人见耻知耻。把荣誉教育与耻感教育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褒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让人们从内心向往高尚,怀着荣誉感施善行、做好事,在诱惑和恶行面前顿生耻感,戒惧怵惕,凛然而止,自觉做一个是非分明的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资料来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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