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合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讲会,邀请政法学院杨淞麟副教授进行宣讲。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解玲参加宣讲会。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和学生代表120余人聆听了报告。

会上,杨淞麟围绕“立法背景”“序言、总则与核心原则解读”“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保障、监督与法律责任”等六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进行了逐项深入解读。讲座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坚持理论讲解与实践引导相结合、政策解读与思想引领相融合,全方位、多层次解读了法律条款与政策内涵。杨淞麟老师不仅运用大量的视频、历史故事、现实案例,而且还亲自表演展示,使讲解十分生动鲜活,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极具感染力和说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经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出台,立足我国民族工作实际,系统总结了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明确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行为准则,为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本次宣讲会既是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实践。通过宣讲,全体参与人员深刻领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立法精神与时代意义,有力凝聚了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