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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长春巿开锁公司在小区住户门上张贴野广告的建议
2016-03-08 党委统战部 

一、情况说明

近年来提案人发现在市内各小区的住户门上的开锁广告与日俱増,住户的门成了免费张贴广告的“广告门”。据提案人观察走访,这些广告以开锁为主,也有为数不多的通下水广告。

二、问题成因

就此问题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普遍现象——小区楼道里的墙上、电梯门框、电梯内壁等处基本没有粘贴广告,广告偏偏张贴在每家的进户门上。带着这个疑问,我们与物业经理进行了沟通,也让我们发现了“广告门”形成的主要原因。据物业人员讲,楼道中的墻和电梯由物业负责,而每家入户门则由每家负责。由此可见,物业划分的“责任区”及其默认、不作为或者和小广告张贴者的默契是“广告门”产生的幕后推手。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推动:

第一,要求物业承担应该承担的义务,加强对所有广告张贴的监管。目前物业的管理范围不包括入户门虽有法律依据,但却不能据此成为放纵广告公司随意张贴广告的“飞地”,入户门与楼道、电梯都是楼道环境的一部分,理应由物业负责监管。如果如物业所言,入户门归住户,那么只会进一步助长入户门成为“广告门”。因此,堵住这个制度漏洞,由物业负责清理“广告门”上的广告是解决这个问题最佳路径之一,如同制度力量所阐释的道理一样,当物业承担了这样的责任,他们才会象对待电梯、楼道墙壁一样对待每一家的门,楼道才能整洁,入户门才能整洁,物业部门才会釆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如加强对进出人员的监管,“呼死”张贴广告者,或要求张贴者亲自清除广告单,彻底解决小广告在每家入户门上肆无忌惮的张贴行为。

第二,建议开锁公司在114或网络平台上提供查询业务,或者在社区、在物业管理部门提供信息服务,既方便用户,又可以避免随意张贴广告污损环境。

第三,政府有关部门主动介入。由于开锁公司已经在公安部门备案,公安机关对肆意张贴者严厉惩罚,直至撤销其资质。工商行政部门可否对它们进行处罚,或者规范其广告宣传方式,公安或工商行政部门两家单位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第四,对已经张贴的野广告责令其限期自行清除。

希望相关部门能釆取切实措施解决这个并不复杂的问题。

市政协委员 王凌皓 张大光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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