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战线基础知识问答——“宗教工作”
1.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社会历史现象,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一种世界观。宗教还是一种社会实体,一种社会力量,包括宗教行为、宗教活动、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组织等。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还将长期存在。
2.我国有哪些宗教和宗教团体?
我国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五大宗教的全国性宗教团体有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中国基督教协会等。各宗教团体按照各自的章程选举、产生领导人和领导机构。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也相应成立地方各级宗教团体。
3.北京市有哪些宗教和宗教团体?
北京市五大宗教齐全,现有9个宗教团体,即:北京市佛教协会,北京市道教协会,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北京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北京市天主教北京教区,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北京市基督教教务委员会,北京佛教居士林。
4.我国宪法中关于宗教方面有何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5.如何全面理解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
6.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7.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指政府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宗教方面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和行为,以及社会公共活动涉及宗教界权益的关系和行为的行政管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内容是要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实行政教分离的原则,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绝不允许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压迫剥削制度;绝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绝不允许利用宗教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妨碍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8.如何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可概括为“两个基础”、“两个要求”和“两个支持”。“两个基础”是客观的现实基础.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符合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我们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基础;我国各宗教通过自身的改革和进步,也为社会主义社会发挥其积极因素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两个要求”是对宗教界的要求,即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从事的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两个支持”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宗教工作部门的要求,即支持宗教界人士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社会发展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9.新世纪宗教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我们党历来重视宗教工作。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做好宗教工作,关系到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关系到加强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关系到我国的对外关系。全党同志必须从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观察和处理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做好宗教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0.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
共产党人是唯物主义者,不信仰宗教,同时坚持以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努力认识和掌握宗教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做好宗教工作。必须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条件下宗教存在的长期性,既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立足长远,着眼当前,坚持不懈地做好宗教工作。
11.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什么?
广大信教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宗教工作最根本的任务是做信教群众的工作.是要团结和教育信教群众为祖国富强和民族振兴积极贡献力量。认真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正确处理党同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关系,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增强党在广大信教群众中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12.宗教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四个维护”内容是什么?
“四个维护”即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四个维护”是党和政府要求宗教界在政治上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也是宗教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3.衡量宗教工作的四条标准是什么?
衡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宗教工作抓得好不好,得力不得力的标准是: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轨道,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14.宗教与邪教的区别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所谓邪教组织,就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的本质是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反政府的。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都盗用过传统宗教的教规、教义和信仰术语,并将其夸张和歪曲,为它的反社会目的服务。而我国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提倡对所在社会采取包容接纳和参与的积极态度,大力提倡优良的社会伦理。把爱国守法、热心公益、维护社会稳定、共同建设文明进步的社会作为信教群众的自主意识。因此,邪教根本不是宗教,它是一种邪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的毒瘤。
15.宗教与封建迷信的区别是什么?
宗教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一般由信仰和观念、道德规范、宗教仪式、戒律、经典、活动场所和组织等基本要素构成。封建迷信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种陋习,一般是由神汉、神婆等迷信职业者主持的算命、看风水、求签、卜卦等活动组成,没有正式的组织形式、仪式、仪规、戒律、经典。
16.颁布《宗教事务条例》有什么重要意义?
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颁布了《宗教事务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综合性行政法规,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宗教方面的法制建设又迈出了新的步伐。它的颁布实施,在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规范宗教活动的同时,也对政府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规范,为政府有关部门在宗教工作中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17.加强爱国宗教力量建设的三项主要工作是什么?
一是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二是加强爱国宗教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三是加强宗教院校的建设。
18.中国共产党对党员信教问题的态度
中国共产党曾经多次作出明确规定: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加宗教活动,长期坚持不改的要劝其退党。生活在基层的共产党员,既要在思想上同宗教信仰划清界限,又要在生活中尊重和顺从民族的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