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国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既是政治上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也是亲密合作的友党关系。这种关系是在我国革命和建设的长期过程中形成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型政党关系,它根本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种执政党与反对党,在朝党与在野党互相倾轧、互相斗争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坚持和发展我国多党合作的关键,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这种领导主要是通过民主协商和政治思想工作来实现的。
(2)充分尊重各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在保持政治方向一致的前提下,要放手让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民主党派的内部事务,均由他们自由做出决定,共产党要充分尊重民主党派的自主权。
(3)正确处理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团结奋斗中出现的矛盾。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在团结合作中难免出现一些矛盾,一般说,是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一致情况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应当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协商,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求得正确解决。这是处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矛盾的指导方针。
(详见中央统战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