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指导思想: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应有利于坚持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参政党的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服务,有利于加强自身建设。要严格把握发展成员的条件,妥善处理好发展与巩固、数量与质量、重点与非重点、发展骨干和发展一般成员的关系,保持进步性与广泛性的统一。
基本方针:坚持“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重点分工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已有一定代表性人士为主),注重政治素养,发展与巩固相结合。有计划地稳步发展,每年净递增不超过本组织总人数的5%。
二、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维护安定团结,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努力钻研业务,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具备副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以上的本校党外知识分子。
三、民主党派组织发展程序
1.本人需向基层党派组织提交书面申请并具有两名党派组织成员介绍;
2.基层组织考察,召开全体基层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3.基层组织通过后将名单报校统战部;
4.统战部到发展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征求部门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后反馈给党派组织;
5.基层党派组织报上级组织批准,批准后自行备案并报统战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