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民族宗教>>宗教工作>>正文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 
2012-05-09 admin 

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既是基于我国曾经长期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掠夺、有的宗教被帝国主义控制和利用的历史事实,也是基于境外势力不断进行宗教渗透、试图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现实状况。我国现有宗教除道教是“土生土长”的宗教外,其他宗教包括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职工和基督教,都是历史上由国外传入的。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天主教、基督教有我国的传播和发展是靠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的侵略。帝国主义势力长期控制和利用天主教、基督教为其侵华政策服务,使中国人民和广大信徒深受其害。新中国建立后,基督教、天主教开展了三自革新和反帝爱国运动,彻底摆脱了帝国主义势力的控制,实现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不是只对我国某一宗教的要求,而是我国所有宗教应遵守的普遍原则。这一原则是我国信教群众作出的自主选择,受到全国社会各界的欢迎,并得到世界许多国家宗教组织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已经成为国家处理宗教方面对外关系的重要原则,也代表了我国务宗教信教群众的意志。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我国宗教方面的对外交往和联系日益增多,但境外一些外国宗教组织企图重返中国,恢复旧有的隶属关系和在宗教上的特权,重新控制我国宗教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是指我国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支配。任何境外宗教团体和个人不得在我国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和宗教场所、开办宗教院校,不准在我国公民中发展教徒,委任宗教教职人员或其它传教活动。

 
· 关于吉林省欧美同学会(吉林...
· 关于举办“东北师范大学第二...
· 统战简史培训会通知
· 关于召开统战例会的通知
· 关于做好市统战理论研究会第...
· 关于征集政协提案线索的公告
· 关于召开“双岗建功创佳绩,...
· 关于东北师范大学统战系统学...
· 关于召开“无党派人士学习习...
· 关于召开统战系统新学年工作...
· 关于举办黄大年生平事迹图片...
-更多-

               Copyright 东北师范大学党委统战部 © 版权所有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5268号 邮编:130024 电话:0431-85099100